今年以来,民乐县院坚持“四结合”工作法,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稳进发展。截至目前,共立案98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84件,行政机关整改到位占比100%。
“主动查”与“网上找”相结合,做大公益诉讼“线索库”。该院利用三个派驻乡镇检察室为公益诉讼线索“直报点”,常态化走访辖区,摸清生态环境资源等领域情况,主动查找并移送公益诉讼线索24件。持续关注电视台、自媒体等平台,通过媒体报道、网络舆情等渠道收集公益诉讼线索21件。
“刑事检察为先导”与“公益诉讼为主导”相结合,提升公益保护履职合力。该院组建跨部门办案组,统一办理涉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强化刑事检察惩治破坏生态案件的先导性作用,优化公益诉讼检察推进生态修复的主导性作用,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履职修复受损生态。
“诉前检察建议”与“专项调查报告”相结合,推进社会综合治理。该院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推动问题整改的同时,开展行业领域治理调研,形成专项调查报告报送党委政府,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如开展“整治废弃农膜”专项行动,广泛调查取证形成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专项调查报告,推动政府部门高度重视,整治规范全县废弃农膜回收工作。
“稳升规模”与“严抓质量”相结合,实现公益诉讼量质并重。该院坚持“有质量的数量、有数量的质量”理念,规范调查取证、检察建议、“等”外探索审批等程序,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劳务市场整治“等”外领域专项行动,“等”外领域共制发检察建议21件,其中公共安全领域14件、文物保护领域5件、野生动物保护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