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至20日,金昌市金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宿某春(女)等1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开设赌场,寻衅滋事,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故意伤害一案,在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以及群众代表等50余人旁听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初至2018年底,被告人宿某春提供场地并召集人员,被告人李某飞、张某杰提供“游戏机”和技术服务,在金昌市金川区先后开设了以游戏机为主的“动漫大巴”等赌场4家,通过发放工资和红包、提供食宿、赠予赌博筹码、承担伤害他人赔偿款等手段,先后笼络、纠集周某旺、张某岑、薛某、白某等人,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解决处置与赌场有关的矛盾纠纷,先后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故意伤害等犯罪事实17起,逐步形成了以宿某春、李某飞为首要分子、张某杰、张某岑、薛某、周某旺、白某等人为重要成员、以家族化管理为模式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依托开设赌场攫取高额获利达3700余万元,受害群众70余人,致使多名受害人因赌博家庭破裂、倾家荡产、实施犯罪、甚至自杀身亡,严重侵害了他人人身权利,扰乱了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公诉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举证、质证,就案件事实、证据等充分发表公诉意见,并围绕宿某春对其雇佣人员的威胁、恐吓等行为是否知情,其子薛某是否参与个别赌场的实际经营等焦点问题与辩护人展开激烈论辩。面对个别被告人拒不供认等情形,公诉人有的放矢,抓准矛盾点当庭出示证据,在强有力指控下,大多数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伏法。
据悉,在该案侦查阶段,金川区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组,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共提出侦查建议20余条,从源头上把好“事实证据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办案组全面细致审查案卷材料,共审查案卷64册、证据光盘83张,多次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案情,撰写出近90万字的审查报告和1万多字的起诉书,为全面指控犯罪奠定坚实的基础。
因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