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朱某某等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犯罪一案,在“云法庭”开庭审理。该案是兰州市城关区首例利用“云法庭”开庭审理的涉恶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以来,被告人朱某某纠集了被告人张某某、刘某甲、喇某某、马某某及社会闲散人员,通过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兰州市浙江籍经商人员中逞强立威,逐步形成了以朱某某为首要分子,张某某、刘某甲、喇某某、马某某为骨干成员,社会闲散人员范某某、豆某某、王某某、赵某某、刘某乙、刘某丙等11人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2008年至2018年期间,该犯罪集团在兰州市城关区东部批发市场、张掖路、民主西路、雁滩万达广场、雁滩灯饰城等地为非作恶,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其中涉嫌故意伤害犯罪1起、敲诈勒索犯罪10起、非法拘禁犯罪1起。

庭审中,公诉人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通过远程视频设备条理清晰、逻辑严密的讯问了当庭在审的各被告人,按照庭审程序举证质证,当庭发表公诉意见,逐一有理有据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及被告人的当庭辩解进行了答辩,有效指控了该恶势力集团的犯罪事实,并在庭审现场对各被告人进行了法治教育。

据悉,此次“云法庭”的11名被告人全部在兰州市第三看守所远程视频候审,一面大型显示屏在法庭中全面显示控、辩、审现场实景,庭审通过线上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实现了声音、图像全程同步。整个庭审过程长达8小时,节奏紧凑,规范严谨,有序顺畅、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