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泽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韩某某等7人恶势力犯罪案在临泽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院检察长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自2016年9月至2018年7月,被告人韩某某纠集被告人魏某某、田某某,指使张某某等4人,采取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殴打、辱骂等暴力、“软暴力”手段讨要高利债务,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韩某某为纠集者,被告人魏某某、田某某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检察长通过讯问各被告人、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等环节,就案件事实、证据及定性等争议焦点与辩护人展开了激烈辩论,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据悉,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临泽县检察院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理念,认真履行追诉、审查、监督三项职能,在立案侦查阶段,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分析甄别案情,提出取证建议10条;在移送审查起诉阶段,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专案组,依法全面审查案卷,分解验证、双向对比、客观分析在卷证据,召开检察委员会2次,指导公安机关追加犯罪事实4起、漏犯4人,确保不枉不纵、准确打击黑恶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