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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眼看陇检147】检察日报 “检守敦煌”写下文脉传承答卷

时间:2026-07-03 09:20:56  作者: 点击数:

2026年7月2日,检察日报先锋周刊刊发《“检守敦煌”写下文脉传承答卷》。

《检察日报》截图

敦煌是古丝绸之路的“咽喉之地”,是中华文明与世界文明交汇的璀璨明珠。莫高窟的飞天神韵、玉门关的残垣断壁、汉长城的烽火狼烟,承载着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文化基因。作为守望这片文化圣地的检察机关,我院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我们一定要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保护好中华民族精神生生不息的根脉”的殷殷嘱托,深耕“检守敦煌”公益诉讼检察品牌,探索形成了以“文物保护为重点、文化传承为目标、公益守护为支撑、协同共治为路径”的“敦煌检察经验”,让千年文脉在法治守护中历久弥新,奋力书写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时代答卷。

立根铸魂,锚定品牌政治坐标。品牌的生命力在于政治忠诚。我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作为服务大局的“国之大者”。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明确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职责,我们将“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公共利益”的理念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把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敦煌文化保护传承深度融合,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守敦煌”品牌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行。

动真碰硬,彰显品牌办案硬度。品牌的含金量在于办案实效。敦煌文物“点多、线长、面广”,多处于戈壁荒漠,保护难度大。面对莫高窟周边石料厂长期存在的文物安全隐患,我院打出“共同磋商+检察建议+跟进监督”组合拳,针对石料厂在建设控制地带内违规开采、威胁文物本体问题,依法向行政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其制定关闭退出方案。最终,5家石料厂全部关停拆除,生态环境得到全面修复,及时消除了威胁莫高窟安全的重大隐患。该案例成为甘肃省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的标杆。

破局开路,激发品牌机制活力。品牌的竞争力在于机制创新。我们深知,文物保护非一己之力可成。为此,我院创新构建全链条履职机制,建立“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递进式监督模式,实现柔性监督与刚性司法的有机统一,深化“四大检察”协同履职,在办理盗掘古墓葬等刑事案件时,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既依法严惩犯罪,又追索文物修复费用。三年来,我院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2件,运用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等技术,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0余个,有效破解了基层文物保护“看得见管不着”的难题。

凝心聚力,拓展品牌共治维度。品牌的影响力在于协同共治。打破“单打独斗”,是“检守敦煌”的重要内涵。我们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检察监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共治格局,与文旅、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动跨区域协作,与天水市麦积区检察院签订《敦煌莫高窟·天水麦积山石窟文化遗产知识产权检察司法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建立石窟寺文化遗产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联合打击盗版侵权、商标抢注等违法行为,同时依托“检察+12345便民服务热线”机制,广泛吸纳社会力量,让文物保护从“一家之事”变为“社会共治”。

深耕细作,提升品牌惠民温度。品牌的价值在于为民造福。我们坚持“治已病”与“防未病”并重,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文物保护规划滞后、监管漏洞等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理,如就旱峡玉矿遗址保护缺位问题,推动将其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填补了保护空白。同时,我院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讲等方式,引导群众增强文物保护意识,积极营造“人人关心文物、人人保护文物”氛围。

行者方致远,奋斗路正长。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院将继续深耕“敦煌经验”,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际行动,持续擦亮“检守敦煌”品牌,不断赓续丝路文脉,做实检察担当,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敦煌、法治敦煌贡献检察力量。(作者:王凯军 作者单位:甘肃省敦煌市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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