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3日,法治日报刊发《永登检察积极履职保障拘役罪犯探亲权》。

《法治日报》截图
“感谢检察官的帮助,让我能够回家看望病重的母亲。这次经历让我深刻体会到自由的可贵和亲情的温暖,今后我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近日,刚刚结束探亲假的拘役罪犯贾某回到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看守所后,向驻所检察官表示感谢。
此前,永登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官与贾某谈心时了解到,其八旬母亲病重在家,而他在5月底提交的探亲申请迟迟未获回复。为核实情况,驻所检察官立即开展调查,通过查阅案卷、询问管教民警,得知贾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服刑期间无不良记录,且其母确实年迈病重,符合刑法第四十三条关于拘役罪犯探亲权利的规定。确认贾某符合条件后,检察机关向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依法保障贾某探亲权利。看守所收到通知书后,综合评估监管安全和改造效果,批准贾某回家探亲一天。
在确保执法规范性的同时,永登县检察院加强人文关怀,积极引入担保机制,对获准回家的拘役罪犯实行保证人担保,由符合条件的保证人领出并按时送回,确保拘役罪犯“出得去、回得来”。
(作者:马建 张学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