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日,法治日报刊发《专项检察监督为医疗污水办好“健康证” ——甘肃岷县检察以医疗“小专项”撬动生态“大治理” 》。

《法治日报》截图
“我们已顺利取得排水许可证,医疗污水处理系统运行良好,日常监测的各项数据均符合国家标准。”近日,在甘肃省定西市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回访过程中,当地一家医疗机构负责人对检察官说。
《法治日报》记者走访了解到,在岷县,一场针对口腔医疗机构污水治理的攻坚行动正稳步推进,有效优化当地医疗环境,为居民健康生活筑牢坚实防线。这一积极转变,源于岷县人民检察院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的一系列监督行动,以及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勇于创新的实践探索。
细致比对发现线索
先前,岷县检察院灵活运用“口腔医疗机构污水不当处置监督”大数据模型,通过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调取城区16家口腔诊所的设备备案清单,并与排水许可证数据库进行交叉比对,发现辖区内所有机构均未依法申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之后,办案检察官以专业与严谨的态度核对所获取的每一个数据,最终确认了上述情况。
这一发现,成为口腔医疗污水治理的开端。
“就如同餐馆要有卫生许可证一样,排水许可证就是医疗废水的‘健康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对此有明确规定: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办案检察官邢艳丽说。
为进一步查实情况,检察官团队深入各家诊所展开现场调查,结果发现不少诊所的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未得到妥善维护,设备上的铭牌被厚厚的灰尘和油污覆盖,甚至有诊所为应付检查,采取“开机走过场”的敷衍做法。
“未经处理的污水可能携带重金属、化学药剂等污染物,直接排入管网会对水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造成隐患。”承办检察官在案情分析会上,逐一展示走访调查详情,每一张照片、每一段记录都清晰地呈现出问题的严重性。
检察建议督促履职
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岷县检察院迅速开启行政公益诉讼程序,与生态环境部门联手对城区内的诊所展开全面排查。工作人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细致入微地收集和固定违法证据。
为从根源上化解医疗废水处理不规范这一难题,今年1月,岷县人民检察院举办了一场听证会,参会人员除行政机关代表外,还特意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公益诉讼志愿者以及部分口腔诊所负责人。
“我们诊所日均接诊20余人,要是按规范处理废水,每月成本就得增加近万元。”听证会上,某诊所负责人说起了自己的难处。随后,各方展开充分交流,其他诊所负责人也纷纷表示经营压力将显著增大。
面对这一情形,公益诉讼志愿者代表张丽从生态保护角度,为大家算了一笔生态账:“要是对口腔医疗机构污水污染听之任之,不仅会给全民健康埋下隐患,未来所需的治理成本或许将是预防成本的十倍甚至百倍。”
经过长达两个小时的激烈磋商与深入交流,各方最终达成“分类处置、梯度整改”方案,为问题解决明确了方向。
针对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岷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切实履行污水处理监督管理职责,整治辖区内口腔类医疗机构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医疗废水的问题。同时,强化对口腔诊所的日常监管,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开通排水许可证办理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联合环保企业为诊所提供污水处理设备升级改造的技术支持及优惠方案;推动构建“检察监督+行业监管+技术扶持”的长效机制。
岷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周维强说,检察建议不仅指出了现存问题,还从完善监管制度、加大执法力度、提供技术支持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推动建立了“检察监督+行业监管+技术扶持”机制。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收到岷县检察院制发的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部门予以高度重视,依照各自职责,积极优化履职思路,加强协作配合,加快整改进度,凝聚监管合力。办案检察官在诊所聚集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开放式普法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诊所经营者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为诊所如期高效整改注入法治动力。
承办检察官邢艳丽介绍说,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整改工作成效明显。截至目前,16家诊所已全部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升级,其中9家已全面整改并顺利取得排水许可证。
这场“小专项”犹如一颗石子投入湖面,引发了连锁反应,推动了更为全面的“大治理”。
住建部门以此次口腔医疗监督为切入点,向城区各排水户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信息许可证管理的通知》,全面强化排水管理;卫健部门将排水许可证纳入医疗机构校验审查范畴,从源头上严格把控;市场监管部门针对辖区内建筑、餐饮、汽修等用水排水需求较大的行业启动排水整治工作,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治理格局。
“我们以‘小切口’破题,探索出‘数据赋能锁定病灶—检察建议疏通堵点—协同治理修复生态’的监督路径。”岷县检察院检察长史鹏飞表示,借助“小切口大民生”的公益诉讼实践模式,检察机关成功将关注点由“事后惩治”转向“事前预防”,切实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监督成效,彰显出检察机关在生态保护与社会治理中的责任担当。 (本报记者周文馨 赵志锋 本报通讯员包东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