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款全部拿到手了!”近日,宋某某向岷县检察院检察官反馈案件办理结果。
今年63岁的宋某某是当地五保户,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造成宋某某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消极回避,保险公司迟迟不履行赔偿义务,由于没有经济能力聘请律师,自行交涉维权协商无果,无奈之际,宋某某于今年3月2日到岷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寻求帮助。
听完老人的诉求,办案检察官耐心安抚老人情绪。经研判,该院认为宋某某属于诉讼能力受限的特定群体,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条件,于当日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
“我们帮助老人梳理收集事故认定书、医疗票据、住院病历和伤残鉴定报告等证据材料,通过实地了解其身体状况与生活现状,全面核查事故经过、治疗情况、伤残结果和维权受阻事实。”办案检察官介绍,考虑到老人诉讼能力不足,该院快速对接法律援助中心,为宋某某协调指派援助律师,提供全程免费法律服务。
3月5日,岷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意见书,明确支持宋某某主张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和鉴定费等损失。
办案过程中,通过检法联动协作,开启涉诉讼能力受限的特定群体维权绿色通道,办案检察官多次与承办法官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和赔偿标准开展会商,推动案件快速审理。
6月9日,法院审理后采纳支持起诉意见,判决肇事方及保险公司赔偿宋某某各项损失共计182741元。
检察机关持续跟进执行环节,联动法院紧盯赔付进度,督促责任方履行判决义务,足额发放赔偿款182741元。
据介绍,今年以来,岷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联动法院和法律援助机构,通过支持起诉为诉讼能力受限的特定群体撑起“暖心伞”,办理农民工、残疾人等群体请求给付劳动报酬和损害赔偿等案件9件,涉案金额共170.57万元。
来源:岷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