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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通渭:检察监督助力战国秦长城保护从“单打独斗”转向“握指成拳”

时间:2026-03-25 09:22:34  作者: 点击数:

“我们本来就住在这里,有事没事就去长城沿线转转,要是发现问题就随时上报,还蛮有成就感的。”近日,通渭县检察院就“秦长城保护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时,一位长城保护员介绍。

春寒料峭,陇中黄土高原的山梁沟壑间,残雪渐融,草木萌发。检察官张玉君和同事踏过第三铺村的缓坡,目光仔细扫过战国秦长城墙体,新树立的长城保护宣传标识牌在阳光下清晰醒目。

通渭县境内战国秦长城修筑于公元前272年,现存全长约88公里,是我国早期长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历史与科学价值极高,1983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升级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24年1月,通渭县检察院在关于文物保护线索摸排的走访中,发现位于辖区长城湾社的战国秦长城墙体上,栽有两根用于通信的电线杆,杆体分别标有所属单位字样;原有的长城保护宣传标识牌也已破损。

“这些情形直接破坏文物墙体安全和历史风貌,”张玉君介绍,面对这一情况,该院于2024年4月7日依法立案。案件承办人迅速行动,运用无人机航拍等科技手段,对长城墙体上的电杆、界桩内树木、受损墙体及损坏标识牌等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拍摄取证,固定了关键证据。

据介绍,在查清事实、厘清责任的基础上,该院于2024年4月9日分别向文物保护主管部门和属地乡人民政府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立即消除隐患,依法安全移除电线杆,科学清理保护界桩内威胁文物安全的树木,修复或更换损坏的长城保护宣传标识牌,强化日常监管并构建长效机制,完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明确细化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分工,确保管理责任落到实处,形成长效保护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检察建议发出后,被监督单位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整改。“迁移电杆涉及通信线路调整,既要确保文物安全,也要保障通信畅通。”属地乡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与运营商反复沟通协调后,制定了详细安全的迁移方案,最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两根电杆的移除工作。

针对界桩内树木根系对夯土墙体渐进且持续的破坏情况,当地还邀请专家参与,共同制定清理方案,组织文保员、长城保护员等力量,按要求对威胁墙体安全的树木进行科学清理,避免了对墙体造成二次伤害,并及时联系制作单位,更换安装了新的、符合规范的长城保护宣传标识牌。

“我们在推动个案问题解决的同时,更加注重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促进长效治理。”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庆金介绍,在检察机关的持续推动下,通渭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制定《通渭县文物保护员管理办法》,为基层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制度支撑。依据该办法,沿88公里战国秦长城遗迹,在关键区域的行政村中公开选聘了46名责任心强的村民担任长城保护员。

为深化协同共治,2025年6月20日,该院主动牵头,与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相关乡镇会签《关于加强战国秦长城保护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线索双向移送、信息资源共享、疑难问题会商、重大情况通报等机制,搭建了行政与司法保护协作平台。

“从‘单打独斗’到‘握指成拳’,协作意见解决了的职责交叉和监管盲区问题,让各部门保护长城的权责更清晰,行动更高效。”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人对机制的转变深有感触。

“我们将深入落实协作机制,筑牢文物保护的法治屏障,”通渭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柴文魁认为,该案的办理,为破解基层文物保护难题,特别是线性文化遗产保护探索了“检察方案”。

“守的是老先人的墙,护的是咱自家的根。”为确保相关协作机制落地见效,真正让千年秦长城在新时代焕发光彩,该院还常态化开展“回头看”,确保监督不缺位。驻扎在长城脚下的长城保护员,更是成为守护长城安全的重要补充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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