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0日,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与兰州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兰州市城关区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指挥部共同签署《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暨“生态公益林”基地的合作协议》。此举是兰州市城关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通过刑事打击的“利剑”与检察公益诉讼的“坚盾”深度融合,构建“打击、监督、修复、养护”全链条、全方位、立体化的生态保护新格局的探索实践,旨在通过司法打击与生态修复的深度融合,为区域生态环境保驾护航、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基层智慧与力量。
南北两山是兰州市的生态屏障,不仅承载着涵养水源、防风固沙的重任,更是市民的“天然氧吧”。根据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明确了在城关区南北两山国有林地范围内,以将军山为主基地,设立“刑事诉讼暨公益诉讼补植复绿生态公益林基地”,通过异地补植、替代修复、以劳代偿等方式,对生态环境受损区域开展专业化、制度化修复,实现“损害担责、恢复优先”的恢复性司法理念。基地集生态修复、综合治理、法治警示、协作示范四大功能于一体,将环境资源案件司法打击、检察公益诉讼监督与生态修复实践深度融合,构建“责任明确、修复到位、监督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救济闭环。协议中三方建立联席会议、联络员、信息共享三项工作机制,定期会商、协同发力,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从单一处罚向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转型升级,努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保护“城关样本”。三方协议进一步明确三方职责:森林公安快侦快破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检察机关严惩犯罪,并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生态修复,绿化工程指挥部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和修复管护保障,努力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的无缝衔接,确保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漏网、不放过”。
据介绍,针对滥伐盗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失火毁林等破坏生态的犯罪行为,检察机关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补植复绿、异地补植、劳务代偿、赔偿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等民事责任,通过“惩罚+修复”的模式,真正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
为了打造生态治理“样板区”,三方共同建立“生态公益林基地”,依托南北两山绿化工程指挥部的专业力量,以将军山为主场地,对于无法原地补植的地块,统一在基地进行“异地补植”,对于判决的生态损害赔偿金,统一用于基地的养护与管理。三方将努力打造司法保护、生态治理、法治宣传、警示教育于一体的实践样板,从源头上减少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