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肃州区地处河西走廊西端,是“三北”工程巴丹吉林沙漠西缘黑河流域的重要防线,承担着阻沙锁边、保护绿洲的重任。
为扎实开展酒泉市检察院部署的“检护三北·绿筑长城”专项行动,助力酒泉“三北”工程建设,今年以来,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以“四个坚持”着笔,以检察担当为墨,在“三北”工程建设的画卷上写下“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的法治篇章。
坚持政治引领
把党旗插在履职一线
为强化政治担当,深刻认识开展“检护三北·绿筑长城”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在“三会一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周例会等会议上,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服务保障酒泉“三北”工程建设助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找准检察履职与服务“三北”工程建设和生态保护的结合点与着力点。
该院主动扛起政治责任和生态责任,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组建“党员生态检察官先锋队”,在重大生态环境案件办理中设立党员责任岗,形成“党员带头、全员参与”的攻坚格局。通过对接地方生态保护实际需求,明确“打击破坏行为、修复受损生态、强化协同治理、提升保护效能”四大履职方向,为切实发挥“检察之力”,精准开展监督工作夯实基础。
坚持系统惩治
将司法合力挺在防线前沿
“今年是‘三北’工程六期工程建设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实现精准监督破解难题,必须创新履职模式。”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统筹推进案件办理与生态治理,该院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办案与治理同步,积极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通过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办案协同机制,该院整合“四大检察”办案力量,进一步拓宽案源渠道,高效处理涉生态环境案件线索18件,不断强化“专业化法律监督”。
该院通过行刑衔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发挥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双罚”与“补罚”功能,督促违法行为人积极履行生态修复责任,修复林草地410余亩,持续做深“恢复性司法实践”;创新建立生态磋商机制,积极促成违法行为人与行政机关达成赔偿协议,涉生态修复资金达1100万元,真正实现“生态损害有人赔、修复责任有人担”的治理效果,扎实推进“社会化综合治理”。
坚持协同治理
以多方联动筑起生态屏障
“‘三北’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协作联动。我们拓展强化外部联动,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正向衔接工作机制,联合开展生态环境问题专题调研行动。”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该院充分借助无人机航拍、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等技术手段,深度筛查、重点关注已经发生破坏草原、森林的环境资源类案件线索,通过集体会商、研判解决案件痛点难点问题,直击生态环境保护“最后一公里”,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修复一方”的治理效果。
与此同时,该院利用府检联动机制优势,推动建成全长2.8公里,绿化面积2200亩,集生态修复、法律监督、公众参与、宣传教育功能于一体的公益诉讼助力“三北”工程建设基地,打造加强法治宣传、完善公众参与、讲好“三北”检察故事的前沿阵地。
坚持品牌赋能
让“检护三北”焕发长效动能
如何做实“三北”工程高质量推进的“后半篇文章”?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认为,要进一步挖掘“检护三北·绿筑长城”的品牌故事,持续提升生态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与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三北”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
该院秉承这一理念,明确精品案件办理、典型案例培育、宣传阵地搭建、公众参与引导四大任务,注重从案件办理中挖掘典型案例、在阵地建设中吸引公众参与,不断提升“检护三北·绿筑长城”的品牌品质,推动生态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此外,该院还将听证会“搬进”案发地村委会,通过公开案件情况、现场释法说理等方式,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动投身“三北”工程建设。截止目前,已组织开展公开听证21场次54案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监督20场次53案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