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不仅要依法监管,也要健全细化管理措施,保障他们生产生活。”金塔县检察院检察官介绍,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中,该院既严格依法监督,又注重为涉企矫正对象纾困解难。
“对方说连负责人都到不了场,这样的企业能靠谱?合作事宜不了了之。”今年1月,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某企业负责人向金塔县检察院检察官反映,投资项目处于发展的关键阶段,每次外出请假审批手续流程至少需要3到4日,等审批流程走完,项目也没有了下文。
“如何在依法监管的同时,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今年2月,金塔县检察院就这个问题走进企业开展调研,并主动与司法行政部门沟通协调,就建立涉企矫正对象快审快批的必要性及具体举措进行会商讨论。经反复研判,双方共同签订了《关于优化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制度实施意见》,明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矫正对象赴外地请销假审批权限及时间,矫正对象可通过线上+线下递交合作合同、邀请函、企业委派等证明材料,实现“数据多跑路,人员少跑腿”。
“机制的建立为涉企矫正对象的生产经营提供了有力支持,实现了矫正监管与企业发展的双赢。”该企业负责人得知相关机制后,第一时间提交了申请材料,司法局按照新规定及时完成了审批,企业负责人顺利外出并完成商务洽谈。
该院检察官介绍,在为涉企矫正对象外出生产经营提供支持保障的同时,监管的弦始终没有放松,通过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实时视频抽查、活动轨迹比对、点检核查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同步深入,探索构建社区矫正监督大数据模型,对脱管、漏管等进行智能预警分析,变事后监督为事前预警、事中监控,提升监督的及时性和精准性。
“刑罚执行监督,关键是要看法律是否得到正确实施,看社会公平是否真正实现。”金塔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小青表示,从发现问题到推动制度创新,从监督执行到落实见效,检察机关用务实行动证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既要让法律的刚性边界清晰可见,也要让司法的温情触角延伸到每一个需要的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