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玉门市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在玉门市法院公开审理。该院分管刑检的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六人进行跟庭,并在庭审后组织座谈会进行评议讨论。

庭审中,公诉人举止大方得体、语言表达清楚、答辩条理清晰,在法庭上全面展示证据,阐述了证据来源及证明目的,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从理、法、情三方面进行了观点鲜明、有理有据、说服力强的论证,同时围绕本案的发生原因和带给人们的启示等方面做了深刻的剖析和恰如其分的法制宣传教育;本次庭审,公诉人既有力指控了犯罪,又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圆满完成了出庭指控犯罪的任务。

庭审结束后,该院及时组织参与跟庭干警从公诉人的语言、着装、坐姿到案件的举证、示证、质证、双方辩护以及应变能力进行讨论,对存在的不规范和需要改进之处进行了认真、客观的点评,并通过《公诉案件庭审评议表》对案件庭审各个方面测评打分。
此次公诉案件跟庭,为该院全体干警提供了一个相互学习、互相促进、共同交流提高的平台,对提高案件质量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下一步开展2021年岗位练兵活动开了一个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