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天祝县2020年度河湖长述职会议上,天祝县院就检察机关开展河湖生态环境检察监督工作情况作了通报,这是全省首次检察机关在河湖长述职工作会议上通报情况。县委书记李鹏对该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近年来,天祝县院紧紧围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大局,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助力绿色生态发展,为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美丽河湖贡献了检察智慧和力量。
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河湖生态环境保护。该院紧紧围绕河湖生态环境保护这个公益核心,以县域内河道及水源地保护为重点,加大线索排查和办案力度,对河道内乱扔废旧农膜、乱弃农药瓶袋、乱倒尾菜,乱堆生活垃圾,私搭乱建及水源地内放牧、破坏围栏等违法行为进行公益诉讼监督,督促负有监管职责行政单位和相关乡镇限期整改。2020年,发现涉河湖线索45件,立案45件,向3个行政监管单位和16个乡镇发出涉河湖问题检察建议,均在期限内整改并回复。
建立健全内外协作机制、共同推进河湖生态环境治理。该院建立刑事+公益诉讼为主导河湖治理办案模式,健全内部信息共享机制,构建河湖保护“全院一盘棋”工作格局。加强与水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重大情况通报、重大案件协商、移送督办等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共同维护河湖生态环境。2020年,监督相关部门清理河道垃圾450吨、拆除违法建筑1800平方米、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7公里、清理污染水域面积2500平方米、修复水源地围栏10余公里,取得较好成效。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实现维护公益最佳状态。该院采取多种方式推动“四乱”顽疾问题有效解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与办案,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向相关单位现场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提高了各相关单位对河湖治理的重视程度和责任意识。在全县聘请生态观察员28名,形成监督合力。积极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新模式,通过消除污染、补植复绿、替代性修复等方式恢复受损的河湖。在金强河畔建立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责令林木滥发者补植苗木4000余棵。监督整改达家窑口河道倾倒建筑垃圾70余吨,覆土复绿,修建围栏150米,消除河道隐患,修复河道生态。
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让检察建议落地见效。该院联合县河长办对已办理案件进行“回头看”,认真做好河湖生态保护“下半篇文章”,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虚假整改、纠正违法不实、事后反弹回潮等问题。在天堂镇“回头看”期间,发现一处对河道排污行为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及时与天堂镇沟通,督促现场整改。注重优化结构,坚持问题导向,从形式和实质方面通盘考虑。形式上看是否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回复;实质上看是否有效制止违法行为、受损公益是否得到真正保护,是否用尽监管手段等,通过常态化的跟踪监督,锲而不舍的推动解决河湖公益受损问题,切实打通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