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试点工作部署以来,秦州区院作为试点单位,严格按照省市区政法委和上级院的部署要求,不断健全规范机制、提升操作水平、凝聚工作合力,确保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顺利高效运行,实现政法机关信息系统的资源共享和信息优化。
强化领导,健全机制,保障平台平稳运行。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院检察长直接牵头部署,及时制定《秦州区人民检察院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实施方案》,综合业务部管理统筹、业务部门协同配合、办公室积极保障,促进网上协同办案畅通规范。按照平台建设要求,短期内实现了电脑配备、软件安装、网线连通等设备保障,提前完成终端设备和电子印章、电子卷宗等系统的安装调试。对计算机终端进行工作网、互联网互相隔离,对专网打印设备和工作网打印设备分别连接专网计算机和工作网计算机,禁止混用,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提升操作业务水平。该院组织干警第一时间学习相关文件资料,促使干警快速掌握平台操作方法,反复演练检察环节流程操作,不断提升业务素能。制定《关于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案件流转的相关要求》,厘清办案单元与案管用户各自职责,压实责任,确保通过平台受理推送的6类案件,在检察办案环节快速办理流转,进一步提高平台使用效率。充分利用试点单位优势,全面开展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6类案件的平台线上运行,对运行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及时归纳总结,为全市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秦州经验。
加强沟通,注重协作,凝聚试点工作合力。该院主动向上级政法委和技术开发人员请教平台使用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通过线上线下指导,不断规范案件受理推送、文书流转工作,确保案件从大数据平台推送至检察环节后能够及时依法办理,并能在案件办结后向下一诉讼环节顺利推送。积极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的沟通协调,就案件推送、接收、电子卷宗制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研讨解决、达成共识,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对于平台试运行过程中出现需要政法委统筹协调解决的问题以及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请示汇报,明确工作方向,提高执行素能,切实凝聚政法部门间的工作合力,实现案件卷宗信息共享、办案流程规范高效,有力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据悉,自2020年8月试运行以来,秦州区院通过跨部门大数据平台共流转案件190件,网上电子换押32次,起诉推送法院案件54件,不起诉回流公安法律文书80次,待审查1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