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陇西县院开展了“包庇纵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行动,坚持深挖彻查、精准办案,依法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0件37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0件76人,经审查,5件59人以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后法院均已以恶势力犯罪宣判。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先后在全院传达学习相关会议精神64次,党组中心组学习25次,召开院党组会议17次,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20次,专项斗争推进会2次,及时分析形势任务,研究和部署推进措施,确保专项斗争稳妥有序推进。
依法严格办案,强化法律监督。该院严格落实“不拨高、不降格、不走偏”要求,经过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会议讨论,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5件17人改变黑恶定性,以普通刑事案件提起公诉。严格落实提前介入制度,坚持对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提高办案质效,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12件。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的立案、侦查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共计追漏19人,其中追捕6人,追诉9人,追加漏罪4人。
建立健全机制,推动工作落实。该院牵头制定了陇西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侦捕诉审工作衔接办法》和《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的实施办法》,建立了涉恶案件明示、信息通报、提前介入、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就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召开联席会议,就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进行探讨研究,相互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夯实工作责任,提升工作质效。该院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深入推进“惩腐打伞”,专项斗争以来,共计受理排查涉黑涉及“保护伞”线索48条,已全部移交至相关部门,其中移交的16条“保护伞”类线索,经核查后18名相关责任人被主管部门党委、县纪委监委给予诫勉谈话、告诫约谈、党内警告等党纪处分。认真落实“两高两部”关于黑恶案件财产的处置意见,对4件35人涉黑恶案件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财产刑执行检察活动,经监督,已执行结案32人,执行到位214万余元。将运用检察建议促进重点行业领域长效常治作为重要任务落实落细落地,共计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8份,其中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6份,均被相关单位采纳并已收到整改反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