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高检院、省院部署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以来,金川区院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聚焦行政检察主责主业,服务民营企业,使得一起行政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据悉,2019年11月19日至21日,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对行政相对人金昌市高氏臻心食品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成品区摆放的22袋香豆小卷使用预包装食品袋包装,且无生产日期。市场监管局作出罚款1.8148万元的处罚决定,行政相对人不服向金昌市政府申请复议,金昌市政府撤销该处罚决定,2020年10月12日变更罚款为15846.41元,行政相对人多次向市场监管局申请退回2301.59元罚款无果,后申请金川区院监督。
金川区院充分调查核实案情后,召集市场监管局和高氏臻心食品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对此行政争议案件进行公开化解。会上,当事人双方充分进行了沟通,金川区院针对本案争议焦点,结合执法办案进行了释法说理、答疑解惑,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意见,高氏臻心食品有限公司诉说了企业发展面临资金短缺,需退回多交的罚款维持经营,市场监督管理局承诺尽快将多收的罚款退回。2020年12月4日,行政相对人收到了市场监督管理局退还的2301.59元。
“此案既涉及行政争议化解,又涉及民营企业的保护与发展,该案的成功化解,既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理请求,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利益,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合理、合法行政,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办案检察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