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子午岭林区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一起18人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妨害公务案件。对其中4名犯罪嫌疑人经公开听证后,作出不起诉处理,其余14人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悉,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白某某纠集多人,时分时合,利用林场管护工作的漏洞,经事先踩点后,晚上组织人员在陕西志丹县、甘肃合水县的国营林场6次盗挖林区内柏树共15棵,雇佣货车拉运到山东省沂源县后出售,共计获利220500元。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其中5名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承办人在多次做其思想工作的同时,依法为其申请了援助律师,主动和律师针对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方面进行交流,在律师和承办人的共同析法说理下,最终所有被告人都认罪认罚,同意检察机关对其提出的量刑建议。为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实现生态环境保护效益的最大化,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承办人积极向被告人告知主动补植复绿,以实际行动认罪悔罪的益处,4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主动和被害单位联系,缴纳了补植复绿履行金13万元,该院即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律师和被害单位代表召开公开听证会,对该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处理。
该案案情复杂,取证难度大,针对这一情况,承办人除注重对证据链的审查之外,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嫌疑人不仅认罪悔罪,而且对刑罚的适用也表示认可,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