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昌县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的主导作用,推动认罪认罚工作逐渐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案件适用数量及效果逐步提升。
聚焦沟通衔接,疏通运行“堵点”。该院会同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出台了《永昌县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适用案件范围和条件、“认罪”“认罚”的界定、从宽的把握、办案期限、值班律师和社会调查等作出具体规定,为实现规范化、高效化、便捷化的办案目标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全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93.96%,认罪认罚案件律师覆盖率为100%。
创新工作机制,破解适用“难点”。该院在办案中充分听取各方诉讼参与人意见,确保犯罪嫌疑人真实自愿认罪认罚,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审被告人无一人上诉。同时细化量刑标准,通过个案量化、类案分析、联席会议研究等方式确保量刑建议精准,共提出量刑建议89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比率为73.12%,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为100%。
线上线下宣传,消除覆盖“盲点”。该院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青年检察官进校园等各类活动,深入县域内10个乡镇及公安派出所、54所中小学校、社区、相关企业及看守所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同时利用微信等媒体平台适时发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及典型案例。
加强内外监督,防范运行“风险点”。该院安排专人全面梳理办案风险点,明确检察官至检察长的三级监督管理职责,构建全流程监督管理体系。主动接受外界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公开审查听证会,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决定的接受度和认可度。截止目前,共对28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