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宁区院坚持将司法救助作为检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举措,充分运用检察资源,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先后为10余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救助,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传递检察温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危难中感受司法温暖。
转变观念积极主动作为。针对工作中存在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制度社会知晓度不高,有的当事人不知道向检察机关申请救助情况,安宁区院确立“主动救济”的司法理念,在办案中推行“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调查”举措,积极发挥检察环节刑事司法救助的主动性,力争不遗漏应当救助的刑事被害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如办理的牟某司法救助案,牟某因被他人致伤,花费高额的医疗费,而法院判决的赔偿款长达五年仍无法到位,导致其家庭十分困难。检察官通过排摸发现线索后,进行调查了解,认为牟某的情形符合司法救助的对象,积极引导牟某向该院申请司法救助。
联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针对以往司法救助仅依靠申请人向控申部门提出,办案部门疏于发现和移送救助线索,难以做到及时救助的情况,安宁区院第三检察部与第一检察部主动联系,要求办案部门在办理案件中应当主动发现并及时移送司法救助线索,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救助力度。今年以来,第一检察部已向第三检察部移送2件司法救助的案件线索。
突出重点彰显司法温情。该院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中,重点向贫困户倾斜,实现主动关怀,做到“应救尽救”。如办理的瞿某司法救助案,瞿某因家庭困难,靠父母开的一理发店谋生,被人伤害后,左手伤残,丧失劳动能力,不得已将理发店转让,家庭生活陷入困难,检察官了解到该情况后,启动救济程序,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