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民勤县院就陶某某涉嫌挪用资金罪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及政法委、法院、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担任听证员参与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经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拟处理意见及理由进行了阐述。随后,公安机关承办人就认定的事实、对该案做不起诉处理发表了意见,听证员针对案件细节、矛盾化解情况向承办人进行了提问。经评议,参会听证员一致同意民勤县院对陶某某作存疑不起诉的拟处理意见。
听证员代表认为,检察机关积极运用新办案方式,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提升了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了案件的公平公正,充分体现了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