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房山区院与临洮县院在临洮站滩乡古桐村村委会结对开展国家司法救助金公开发放活动。房山区院办案人员,甘肃省院、定西市院和临洮县院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省人大代表、站滩乡党委书记、县扶贫办工作人员、驻村帮扶干部参加了发放仪式。

据悉,被害人毛某于2019年12月在北京市房山区送外卖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重伤二级,后经鉴定,毛某的伤残等级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一个八级、两个十级伤残。事故发生至今,毛某一家已花费医疗等各种费用80余万元,被告人赵某无赔偿能力,无法给予有效赔偿。北京市房山区院在办理赵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时,发现被害人毛某生活困难,其家庭在2013年底被确定为甘肃省临洮县站滩乡建档立卡贫困户,该户于2019年脱贫,现在又因案返贫,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北京市房山区院便积极引导被害人毛某母亲罗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2020年9月临洮县院接到北京市房山区院来电,请求临洮县院协助办理辖区内一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家属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临洮县院对此高度重视,就司法救助和相关案情与北京市房山区院反复沟通,组织干警多次前往被害人所在的乡村和有关单位核实毛某的家庭经济情况,掌握了救助申请人毛某家庭的困难情况,决定开展结对司法救助活动。

发放仪式上,北京房山区院工作人员向被害人近亲属讲解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开展情况、程序及途径,并与甘肃省市县检察人员共同向被救助人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318504元,并表示在今后的检察工作中,检察机关将继续关注被救助人的家庭状况,鼓励他们早日走出阴影,好好生活。
被救助人家属表示,非常感谢检察机关、乡镇党委、扶贫干部的关怀与帮助,使其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与温暖。
参加发放仪式的省人大代表和检察干警表示,司法救助制度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更是检察机关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作用的有力抓手,举办公开发放仪式,是对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积极宣传,也希望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共同推进司法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