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峪关市城区院检察长王博伟挂牌督办一起涉民企职务侵占犯罪案件,全力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为被害民企挽回经济损失8万余元。
据悉,今年8月,嘉峪关市某娱乐餐饮企业法定代表人刘某通过嘉峪关市院“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线上信息收集平台反映,2018年2月至2019年8月期间,该娱乐餐饮企业收银员王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会员卡套现”的方式套取营业款8万余元,该案已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加快办案进度,帮助企业挽回损失。获悉企业诉求后,王博伟高度重视,主动挂牌督办,一方面,专程走访企业了解案件情况;另一方面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向王某某释法说理,引导其积极赔偿企业经济损失,争取从宽处理,王某某当场认罪认罚,将套取的部分钱款退还给被害企业,双方并就未退还钱款出具了还款协议,被害企业对王某某表示谅解。综合全案证据后,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长挂牌督办涉民企案件,主动为民营企业追赃挽损,是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有益实践,我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服务保障民企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全力做好‘六稳’落实‘六保’。”王博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