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下午,肃州区院联合法院、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召开肃州区打击欠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四部门分管领导及办案部门负责人、办案人参加会议。
联席会通报了肃州区院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服务民企发展的工作情况。法院代表围绕《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法的审判实务观点,从事实认定、证据收集固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司法认定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了辅导授课。四部门领导同志围绕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中存在的认识分歧和程序衔接不畅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并在主持人引导下对存在认识分歧的6个法律适用问题和8个程序衔接问题逐一开展研讨,达成了一致意见。
据悉,近年来,肃州区院根据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和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11 条执法司法标准”,坚持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贯穿司法办案始终,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在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的同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追逃欠薪,服务民企发展。一年来,通过司法办案为330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367.3万余元,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民营企业家在其全额支付所拖欠的劳动报酬后,依法不批捕2人、不起诉11人,依法提出适用缓刑建议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