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固区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办案、监督、预防三大任务,综合运用打击、预防、保护等手段,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最大限度地为未成年人提供司法保护。
“一站式”询问,避免“二次伤害”。该院在办理王某涉嫌强奸案中,未成年被害人小丽(化名)报案后已怀孕4个多月,而王某已离职去向不明,为此,检察人员引导公安机关根据已了解的情况制定详细的询问提纲,邀请心理专家适时介入指导,协调医院开辟身心治疗绿色通道等,进一步提高调查取证和案件办理效率,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害人的人格尊严,把保护的触角向“案外”延伸,避免办案中“二次伤害”,力争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一个不落下”。
规范化办案,提升“介入”质效。该院对疑难、复杂案件及证据较单一类案件,特别是性侵类案件,瞄准办案敏感点,抓住监督发力点,切实做到提前介入全覆盖。通过看现场、阅卷宗、提建议等方式,以逮捕、起诉的标准有效引导侦查机关侦查取证,增强间接证据、传来证据的证明力,不放过任何一个侵害未成年人的“盲区”。在办理某教育机构老师猥亵儿童案时,因被害人均为8-11岁儿童,部分孩童对于受到的侵害不能完整地回忆与叙述,犯罪嫌疑人避重就轻,仅承认部分犯罪事实。检察人员提前介入后,提出及时调取教室监控、犯罪嫌疑人手机内相关视频、向该教育机构其他工作人员和同班级学生家长调查取证的意见,确保了检察机关对该犯罪嫌疑人依法快速批捕。
“联动式”宣讲,扩大普法范围。该院与区教育局心理咨询站、医院和工青妇组织联动,设立特聘讲师制度,合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与甘肃省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社区联动,开展“防性侵,守护孩子健康成长”家长课堂;与乡镇检察室联合对农村儿童开展专场讲座,关注留守儿童身心健康;与各部室联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每月推出一期“彩虹之声”,以音(视)频+文字的方式,通过网络传播将宣讲内容生动化、具象化。形式多样的宣讲方式,变检察官“自己讲”为发动志愿者“一起讲”,让宣讲内容可随时看、反复听,不断扩大了普法“传播面”,有效消除了普法盲区,进一步提升了普法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