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水县院与县司法局积极联系沟通,通过业务平台核查核对数据、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督查专项活动。
据悉,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全县在册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共1人。近日,该院联合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实地走访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所在地清水县郭川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围绕《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督查活动方案》规定的11项具体内容,对本地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保障等基本情况进行了解梳理,并与在册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赵某某进行约谈,询问其日常生活、工作情况,了解具体的监管、帮教措施和取得的实际效果,对帮教小组人员的构成、发挥作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掌握。
根据走访掌握的情况,清水县院同县司法局进行了座谈交流,提出进一步发挥社区矫正帮教小组的作用、压实帮教责任、为即将期满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信息等具体的意见建议。同时,还建议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时更新理论知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尤其是“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一章,并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年龄、心理特点、发育需要、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监护教育条件等情况,采取针对性的矫正措施。
司法局代表希望检察机关能够进一步发挥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的专业优势,加强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相关单位在法律宣传、教育帮扶等方面的协作,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并对检察机关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帮教工作做出的贡献予以充分肯定。同时表示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工作,对于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形成检司良性互动,共同为未成年人的美好未来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