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欧娱乐

您所在位置:
星欧娱乐 > 陇检要闻 > 基层动态 > 正文
基层动态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岷县院检察建议 守护青少年健康安全

时间:2020-09-14 17:01:30  作者:岷县院 郭昊宁 马雪涛 点击数:

9月11日,岷县院召开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会,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教育局送达检察建议书,并通过电子屏公开示证,向参会人员出示了办案人员走访调查的相关视听证据。

据悉,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校园周边部分商户存在销售“辣条”的现象,遂对部分乡镇中小学附近商铺及时开展实地走访调查,通过调查发现,岷阳镇、闾井镇等五个乡镇11所中小学附近16家商铺,在店门口地面、柜台等显眼位置摆放各种辣条食品,售价均在5毛、2元不等。

“辣条”是高油、高盐、高添加的调味面制即食方便食品,经常食用不利身体健康。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校园及周边禁止销售“辣条”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在校园周边200米内禁止销售辣条。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负有法定监管职责,其未依法履行对校园周边销售“辣条”食品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该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上述两家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严格贯彻公告精神,在全县所有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销售“辣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青少年身体健康。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两家单位对岷县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助力校园食品安全的做法表示欢迎和支持,对检察机关今后开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表示将严格按照检察建议的要求积极落实整改,加强协作配合,细化工作措施,合力消除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隐患,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关闭

星欧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