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崆峒区院会同公安机关对张某某等人诈骗案中的被骗财物举行了现场发还仪式,案件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及18名被害人参加了活动。
据悉,2019年9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5人在网上低价购买假“剑南春”白酒三十余箱,先由其中一人冒充厂家推销员前往被害人处进行推销,后由另一人到被害人处以需要购买“剑南春”白酒为由并支付少量定金,骗取被害人信任,被害人遂以市场价从冒充推销人员处购得假酒,后无法联系到买酒人员。5名犯罪嫌疑人有分有合,先后在崆峒区、崇信县、庄浪县等地实施诈骗作案18起,骗得财物4万余元。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坚持“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理念,准确把握检察工作服务“六稳”“六保”的原则,考虑到该案涉及被害人人数众多,且均为个体工商户,为切实维护市场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助力复工复产,承办检察官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为被害人追赃挽损。在讯问过程中,对不愿意退赔被害人损失的部分犯罪嫌疑人,经检察官及侦查人员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及释法说理,该案所有犯罪嫌疑人均表示愿意退赔所有损失。
发还会现场,承办检察官对各被害人进行了以案释法、以案宣教活动,并告诫他们以此为戒,在今后经营及生产生活中要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警惕,避免再次上当受骗。各被害人纷纷感谢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