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西固区院召开首次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就郭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听取各方意见。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律师作为听证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当事人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主持人首先向参加听证的所有人员介绍了郭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的基本情况,承办检察官发表拟处理意见并阐述理由。鉴于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案发后认罪认罚,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办案人提出拟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嫌疑人郭某某以情节轻微不起诉的处理意见。侦查人员、当事人就案情和证据情况进行发言,充分表达了对案件的意见。
听取案件情况汇报后,听证员围绕案情有针对性地向承办检察官和当事人进行了提问。提问结束后,三位听证员结合案件侦查查明情况、证据、法律依据及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等多方面进行了合议,形成评议意见,认为检察机关拟对犯罪嫌疑人不起诉程序合法、事实认定清楚,支持检察机关对郭某某的拟不起诉决定。
听证会结束后,人民监督员纷纷表示,公开听证让案件“透明”,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令群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