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下午,秦安县院党组成员、检察长丁莉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对一起非法采矿案发表检察意见。
会上,案件承办法官围绕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及法律适用等方面作详细汇报,并提出合议庭定罪量刑意见,随后县法院审委会委员依次发表了意见。丁莉对该案事实、证据、定性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检察意见,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法院审委会认真听取并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有关意见。
丁莉表示,秦安县院将继续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使案件在司法机关得到公正处理,维护公平正义和司法公信,达成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