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下午,宁县院就一起寻衅滋事案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及侦查机关代表等人员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基本情况、审查认定事实、法律依据、量刑情节和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向与会听证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说明。该案系一起寻衅滋事案,犯罪嫌疑人庞某因熟人之间债务纠纷,采取殴打、辱骂等手段索取个人债务进而引发冲突,庞某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并主动认罪认罚,承办检察官综合考虑后,对庞某做出拟不起诉决定。
在认真听取了案件汇报后,参会人员结合案件情况、事实、证据、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等方面充分发表了个人意见。经细致分析考量,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出的不起诉处理决定,并对检察机关规范严谨的办案理念和主动接受监督的态度给与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