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崆峒区院对一起涉民营企业拟不起诉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时间:2020-08-14 16:23:36  作者:崆峒区院 冯嘉琦 点击数:

8月11日,崆峒区院组织召开了一起涉及民营企业刑事案件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值班律师等6名代表参加。

会上,办案检察官通报了王某某涉嫌信用卡诈骗案的基本案情及法律适用。该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系江苏籍商人,在平凉经商二十余年,系多家企业、商会法定代表人,2018年开始持其所办理的中国银行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消费,经发卡行多次催收仍不足额还款,后中国银行平凉分行于2019年底报案。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引导王某某真诚认罪悔罪,王某某在审查起诉期间偿还其所欠中国银行本金13万元,与发卡银行约定剩余利息至2020年年底前还清,获得了中国银行平凉分行出具的书面谅解书,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某某作出从轻从宽的初步处理意见。

参会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在认真听取案件通报后,与承办检察官就部分情节的法律适用进行了交流讨论,分别发表评议意见。人民监督员指出,法律的威严不容许亵渎,任何人只要触碰法律底线,都将受到法律的追究,听证各方要正确理解案件导向,并不是犯罪嫌疑人有着“老板”的身份,就可以凭借该身份逃避法律制裁,而是犯罪嫌疑人触犯法律后,及时认罪悔罪,赔偿损失,争取到从轻从宽的机会,才被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

会后,综合案件情节,听证各方经表决均同意对王某某作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处理,避免“起诉一个法人,关停一个企业,失业一批职工”的不良影响。同时,听证人员向犯罪嫌疑人宣传法律法规,办案人员责令其引以为戒,日后坚守法律底线,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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