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崆峒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晓晖一行会同区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崆峒分局赴崆峒区峡门乡新河石料场、兴盛石料场、源丰石料场,大寨乡彭大高速项目各标段,上杨乡平华一级公路项目驻地,实地督查各责任单位违法占用林地整改落实情况。
督查组一行现场查看了违法占用林地的恢复治理进度,询问了各项目负责人补植复绿的详细计划及具体措施,提出了在黄土高原适宜种植根系发达的苜蓿、红豆草等植物的建议,对适宜种植刺槐、油松等树木与林业单位及企业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探讨,与整改相对滞后的企业进行了座谈。
崔晓晖指出,经督查发现,个别企业整改成效显著,但也存在恢复治理热情不高、进度不快、行动迟缓等现象。主要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作为责任主体还存在不真抓实干、应付检查的侥幸心理;职责划分不明确,业主单位与责任单位沟通不畅,导致绿化单位不能及时进场恢复治理;各责任单位补植行动不迅速,恢复治理进度参差不齐。
崔晓晖要求,各责任单位要思想上重视,认识到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性,提高企业社会责任,不把企业发展凌驾于生态环境之上,做到将“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穿于企业发展的始终;各责任单位之间要主动沟通,划清责任、明确分工,按规定平整土地、覆盖黄土、购买草籽树苗,迅速补植;争取在适宜种植的季节抓紧补植复绿,让被破坏的环境在短期内得到改善,区检察院将择机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责任单位恢复治理情况进行再次检查。
崔晓晖强调,法律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尊重企业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但企业发展也要遵纪守法,扛起社会责任,不能蔑视法律权威、无视行政机关职权,当企业滥用国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时,检察机关将依法履职,会同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积极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