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北县院、庄浪县院、广河县院检察长赴民营企业走访调研,听取企业对检察机关在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方面的意见建议。
7月26日上午,肃北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利军带领工作人员赴肃北县梦珂之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天骄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肃北县民爆有限责任公司等民营企业走访调研,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营商环境、存在的实际困难和司法需求,广泛征求对检察机关为企业发展、依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针对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走访期间,工作组给三家企业负责人发放了“检企联系卡”和“致民营企业的一封信”及“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手册,并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座谈中,段利军认真听取了企业生产经营的情况介绍,就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畅通检企沟通渠道深入进行交流。段利军指出,县检察院和县工商联联合开展的“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环境”专项行动,着力为民营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打造良好的法治软环境。此次走访调研,就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问计于企业,力争通过走访调研,帮助企业解决涉法涉诉等发展软环境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段利军表示,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将加强与各民营企业的沟通联系,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等行为,并密切关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司法需求,细化服务保障工作措施,帮助企业分析查找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为企业做决策、谋发展提供法治参考,避免法律风险,从源头上解决好企业涉法涉诉相关问题,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为有力的法治保障。
7月29日,庄浪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焦旭赴县内民营企业平凉市金土发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庄浪县恒达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走访调研,深入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听取企业负责人对维护民企权益、优化全县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走访中,焦旭实地查看了2家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日常运转情况及党建活动室、职工活动室等办公条件,在和2家民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分别座谈交流期间,焦旭首先简要介绍了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的“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基本情况,认真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就企业规模、主营产品等所作的基本情况介绍,和2家企业负责人对企业发展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特别是涉法方面以及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如何更好地为民营企业加强司法保障、提供法律服务等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对企业负责人反映的困难逐项进行了梳理汇总,企业负责人认真填写了《庄浪县人民检察院推动改善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问卷》。
焦旭表示,庄浪县院将严格按照省、市院部署安排和院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排,扎实做好每一个阶段的工作,对企业负责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反映的问题,属于该院职责范围之内的,将依法尽快解决,属于职责权限之外的问题,将积极沟通协调,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2家企业负责人对近年来该院依法履职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所做的工作表示满意并一致表示,将借这次检察机关开展专项行动的东风,发展生产、依法经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7月30日下午,广河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礼平前往涉案受害企业东乡县瑞鑫联邦投资有限公司(达阪镇水电站)走访调研,征求意见建议。走访中,马礼平向企业负责人详细介绍了高检院出台的保障民营企业发展“11条执法司法标准”、省委政法委关于《甘肃省政法机关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精神及检察机关开展的“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和职责,并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认真解答了企业负责人普遍关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件进展情况。
本次走访活动得到了企业的高度认可,企业负责人对检察机关主动走访服务非公经济,提供司法保障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检察机关今后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监督、打击、预防和服务的职能作用,引导企业合法经营,严惩各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经营权的犯罪活动,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保护力度,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实可靠的法治保障,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为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肃北县院 庄浪县院 刘合太 广河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