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古浪县院及时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呈报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支持检察院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林铎书记在省委常委会审议< 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时的讲话要点》、《省检察院朱玉检察长关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批示》和《古浪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古浪县委书记李万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彦民、县长杨东、县委政法委书记马尚杰等领导同志审阅后对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分别作出批示。
李万岳批示:“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全力支持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县检察院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执行《意见》,坚决依法保护资源环境、食品药品、国有资产等领域的公共利益,并定期向县委报告工作情况,县委政法委要协调解决好《意见》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对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配合检察院调查取证以及不回复、不采纳、不整改、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纪委监委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赵彦民批示:“县检察院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和林铎书记的讲话精神,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全县各级行政机关要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县人大相关委室要全力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并列入人大监督内容,强化监督。”
杨东批示:“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公益’这个核心,依法保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从办理公益诉讼的十多起案件看,依法打击了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消除了危害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隐患、风险,为全县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将进一步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全力支持和配合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马尚杰批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有效途径。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公益’这个核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促进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建设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的和谐古浪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据悉,今年以来,古浪县院紧紧围绕公益保护核心,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着力在监督方式上求突破,从“单点突进”向“多点开花”转变;在拓展案源上求突破,从“被动接收”向“主动出击”转变;在办案模式上求突破,从“单一作战”向“协同作战”转变;在宣传理念上求突破,从“大宣传”向“主题宣传”转变;在队伍建设上求突破,从“重办案轻培训”向“职业素能提升与办案并重”转变,忠诚履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职责,为推进全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