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水市院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政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办结行政争议案件4件,举行公开听证2次,收集各类案件线索39件,已移送各县(区)检察院积极配合其它司法机关共同开展争议化解工作。
强化理论学习,树立执法司法新理念。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坚持做到“三必学”,实现“三明确”,即上级院关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文件和领导讲话必学,以明确工作方向;上级院印发的《典型案例》和《问题解答》必学,以明确工作方法;行政检察业务考评指标和数据分析必学,以明确工作思路。通过强化学习,树立化解行政争议是最首要的诉讼监督任务的理念,让人民群众通过行政诉讼监督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强化线索摸排,围绕重点工作拓展案源。全市行政检察部门通过重点走访法院、信访、司法、律所等相关单位,围绕行政诉讼监督案件、非诉执行案件、行政复议阶段的争议案件、以及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后当事人仍向检察机关申诉的案件、及其他确有必要开展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的案件开展摸排,收集案件线索39条,有效开展争议化解工作。
强化领导包案,主动发挥“头雁效应”。全市两级院行政检察工作分管领导严格落实包案制度,坚持维权和维稳相统一、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办案原则,结合天水实际,市院分管副检察长包案2件,各基层院分管副检察长包案4件,对重点案件建立台帐,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亲自协调解决矛盾化解中的难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强化督促指导,多措并举解决争议。天水市院在采取一体化办案机制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加强对县(区)检察院工作的动态跟踪、督促督办,充分发挥目标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大绩效考评考核权重;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加强精细化审查,强化调查核实和释法说理,规范化解工作;健全和规范诉求表达机制,畅通群众表达利益诉求渠道,探索运用公开听证、专家咨询、心理疏导等方式,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的平衡点,注重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