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庆阳市召开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庆阳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志利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简称《报告》)获全票审议通过。
《报告》指出,庆阳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安排,牢牢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要求,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作为,全面推进,切实提高工作成效。2019年1月至2020年8月,全市检察机关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审结刑事案件2031件2797人,提起公诉2054人。其中,2020年1至8月,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审结1570人,占同期审查起诉人数的85.01%。在具体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两高三部”《指导意见》、省检察院《实施意见》为基本遵循,全面安排部署,加强工作引领;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工作落实;积极主动作为,发挥主导作用;规范程序适用,彰显制度价值;加强内部监督,谨防廉政风险。
会议审议时,参会人员一致认为,庆阳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求,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非常迅速,措施上十分得力,效果上比较显著,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刑事案件司法办案效率、更好地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代表们建议,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解读和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典型案例,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加了解和支持检察机关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研修,不断规范案件办理程序,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实现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相互统一;要进一步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具结工作,提升律师的参与度,为案件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四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有序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