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以来,陇南境内连续普降大雨、暴雨,引发暴洪、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全市9县区不同程度受灾,8月14日,全市启动防汛Ⅰ级应急响应。灾情发生后,陇南市院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省检察院朱玉检察长有关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批示精神,迅速反应,积极行动。
8月11日,该院对全市检察机关参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市院机关大楼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安排汛期期间防汛值班表,明确责任领导、值班人员和工作重点。抽调15名年轻党员干警,组建防汛应急抢险队,购置雨衣、铁锹、洋镐、编织袋等抢险救灾器材。抢险队成员整装待发,随时准备听候党委、政府统一调遣指挥。同时,向各县区院、市院驻村帮扶工作队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区院高度重视防汛减灾工作、加强汛期期间机关值班值守、突出防汛工作重点;要求各驻村帮扶工作队根据当前灾情和实际情况,主动融入当地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之中,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8月13日,该院防汛应急抢险预备队部分成员深入康县铜钱镇麻园村、亮垭村和岸门口镇吊桥沟村检查指导防汛救灾工作,带去雨衣、雨鞋和生活必需用品等。组织村镇干部、驻村帮扶人员召开现场会,就防汛抢险救灾进行安排部署。市院9名驻村帮扶人员到岗到位,积极配合村镇排查安全隐患、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加固河防堤坝、畅通水电路讯等工作,引导群众进行生产自救。全院干警对各自帮扶户进行电话联系,仔细询问受灾情况。截止目前,驻村帮扶队成员协助镇村干部转移安置受灾群众22户84人,会同广大群众清理淤泥10户,抢险受损供水管道6处,抢修道路13处,打通“生命线”10公里。
8月17日、18日,朱玉检察长就做好当前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作出指示,市院接到指示后迅速传达学习、作出安排部署,立即向各县区院和机关各部门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省检察院朱玉检察长指示精神的紧急通知》,并提出要切实增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做好机关单位防汛抢险工作;切实做好汛情、险情上报工作,保障好检察人员人身安全;要主动履职,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目前,市县两级院、驻村帮扶工作队按照党委政府部署安排和朱玉检察长批示要求,有序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