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反洗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天水市两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完善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推进检察机关反洗钱工作,反洗钱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反洗钱工作合作机制。为更好的形成打击洗钱犯罪工作合力,维护金融秩序安全稳定,高检院反洗钱工作会议结束后,天水市院迅速安排部署,主动与人民银行天水市中心支行衔接沟通,经协商研究双方签署《惩处洗钱犯罪合作协议》,建立了反洗钱工作全面合作机制。在双方惩处洗钱犯罪合作协议中确立了联络员制度和协调会议制度,建立了信息共享和案件会商机制,明确了双方在反洗钱工作中的重点职责和任务,特别是对人民银行天水中心支行加强反洗钱监管,督导金融系统反洗钱机构健全内控机制,优化反洗钱资金检测模型,有效发现、移送有价值的洗钱线索,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加强立案监督等方面达成共识,为纵深推动反洗钱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充分研判,深挖洗钱犯罪线索。天水市院积极主动与人民银行天水中心支行反洗钱科、天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协调联系,组织精干力量对近期部分案件线索进行集中快速研判,经逐案会商分析,深挖成案可能性较大的洗钱犯罪线索4条。对近期发现的有成案可能性线索,该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办理,其中,向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移交洗钱犯罪线索2条,向秦安县公安局移送洗钱犯罪线索2条,线索移交后确定专人对线索办理情况进行实时跟踪问效,对于符合洗钱罪立案条件的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第一时间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及时提前介入,强化惩治洗钱犯罪合力。近期,市公安机关以洗钱罪立案侦查案件1件,以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案件3件,立案侦查的3件非法经营案中的1件为省公安厅交办的“4.11”地下钱庄系列案件。对于公安机关已立案的可能涉嫌洗钱犯罪案件,天水市检察机关已经提全部派员前介入引导侦查,并对提前介入侦查工作具体明确要求,即对否构成洗钱犯罪必须仔细审查核实,特别是对以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的案件,要仔细甄别定性是否准确,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在每一个案件中提出成案性较高的洗钱犯罪线索,并追踪公安机关予以补充证据,强化侦查,必须就案件中是否存在洗钱犯罪线索及洗钱犯罪侦查方向上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天水市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先期予以主动沟通,就洗钱犯罪中相关证据问题进行研讨交流,为后期检察机关批捕、起诉工作做好准备,确保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