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市检察院以涉嫌强迫、引诱、介绍卖淫等犯罪,依法对李某等13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提起公诉。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
2018年以来,被告人李某等13人(其中两人为未成年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未成年人贪慕虚荣、高档消费的心理,引诱、介绍8名未成年被害人从事卖淫活动。期间,对不服从管理的未成年被害人,李某等人采取殴打、侮辱、恐吓等手段,强迫其持续卖淫,严重损害了未成年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悉,在该案侦查阶段,敦煌市检察院派出专业办案组主动提前介入,帮助公安机关分析研究案情,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调查,收集固定完善相关证据。在案件审查批捕阶段,办案检察官针对该案涉及多名未成年人的特殊情况,坚持双向保护原则,对未成年被害人及时开展心理疏导,有效避免对其造成二次伤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严格落实法定代理人到场、法律援助等特殊保护制度,依法谨慎批捕。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办案组严把证据关,采用分组同时提讯的方式,逐条列表梳理重叠零碎证据,抽丝剥茧找到案件突破点,确保定性准确、不枉不纵。办案中,该院注重发挥诉讼监督职能,对6名被告人追加罪名7个。多次与侦查机关、法院和上级检察院沟通,在审查案件的同时补充相关证据,依法从严从快提起公诉,确保办案效果。

敦煌市检察院到市第三中学开展法治讲座
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校园安全管理漏洞等问题,敦煌市检察院严格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精神,联合市教育局、市政法委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辖区内的19所中小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督促学校加强管理,强化法治教育,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消费理念,预防类似案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