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矿区分院转变工作作风,创新研修思路,通过“四举措”积极组织开展检察人员业务研修工作,大力推动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工作再上新台阶。
高度重视,严抓落实。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业务研修工作,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要提高认识,把业务研修作为提升素质、推动工作、攻坚克难的重要举措。针对干警对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积极性不强、撰写的理论文章质量较低等问题,院党组把本次业务研修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确定目标责任人,实行量化管理,确保干警明确职责,做到多激励、早部署、多研究、勤参与。
出台办法,强化管理。该院及时出台《矿区分院检察人员业务研修实施办法(试行)》,扩大研修人员范围,将聘任制书记员纳入检察人员业务研修范围,聘任制书记员可与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合作开展业务研修,做到研修人员全覆盖。
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领导干部“亲自抓”、“亲自写”,对研修方向、选题、研究思路等进行全方位把关,坚持研修项目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紧紧围绕本职工作亟需研究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业务研修。
完善制度,规范机制。根据《矿区分院检察人员业务研修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该院进一步完善了检察业务研修的工作流程,规范了检察干警业务研修计划的落实机制,明确研修时间,制定严格考核奖惩机制,将业务研修评定结果列入检察人员司法档案,作为绩效考评、评先选优、晋级、晋职和评选优秀人才、业务专家等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