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水市院在对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违法犯罪案件梳理分析的基础上,先后与天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水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召开了座谈会,就如何形成合力、发挥各自职能、防控化解金融风险进行了座谈交流。
会上传达学习了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精神,通报了近两年天水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显著特点、社会危害性和金融市场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防范金融风险的具体建议,并分别与三家单位建立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风险处置共商共研合作等机制,有力的推动了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高效打击金融犯罪。该院通过加强与市金融办、市银保监分局、人行天水中心支行等单位的信息共享,协作配合,以联席会议通报等方式,打通司法部门、行业监管单位之间的数据壁垒,高效打击金融犯罪。一是做好金融监管信息日常通报工作。各单位对各自掌握的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动态和相关典型案例开展日常通报,对发现的影响金融稳定的重大事件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共同研究防范化解措施。二是及时通报、移送案件线索。各单位在受理案件或发现案件线索后,由联络员及时向对方移送通报,检察机关就案件线索提供法律意见,监督、引导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取证,对需要移送的案件及时移送相关单位;市金融办、市银保监分局、人行天水中心支行就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提供专家意见,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挽损和信访风险控制。三是定期通报涉众型金融案件的办理情况。每半年对涉众型金融案件的办理情况、案发特点及案件背后暴露的社会管理、制度机制方面的问题进行通报,并会商防范对策。四是适时开展金融犯罪专题调研。对防范金融风险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充分调研,以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会商解决,积极化解潜在风险。
强化监督管理手段健立联动执法机制。检察机关和市金融办、市银保监分局、人行天水中心支行要结合近几年金融犯罪案件发案规律,研究全市经济金融运行状况,监测、分析和预判辖区内各类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活动风险状况,强化防范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稳定的工作措施。针对金融行业在风险防范监督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检察院要与市公安局、市金融办、市银保监分局、人行天水中心支行等单位研究建立行业自律、信用惩戒、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相衔接的全方位惩治体系。充分用好提前介入、批捕和审查起诉等职能,依法严肃打击金融犯罪,最大限度地做好追赃挽损等工作。同时,认真分析案件中存在的监管问题,积极提出检察建议,跟踪督促相关单位整改,为维护社会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积极防范化解风险。该院通过前期日常宣传、案中教育、案后普法等方式,不断加大金融犯罪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在提升广大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的同时,积极预防和化解风险。充分利用市检察院、市金融办、市银保监分局、人行天水中心支行及金融机构“两微一端”等宣传媒体,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金融犯罪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在办理涉众型金融犯罪时,全面落实依法办案、追赃挽损、维护稳定“三结合”要求,在办案中引导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减少对抗,并协同市金融办、市银保监分局、人行天水中心支行及相关金融机构做好追赃挽损及群众安抚工作,防止经济金融风险演化为社会风险。检察机关认真对近年来办理的金融犯罪典型案例进行梳理,筛选出一批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采取以案释法的形式进行检察官普法,适时通过天水电视台“周末说法”栏目进行宣传,全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