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酒泉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俞新民深入玉门、肃北、瓜州督导调研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俞新民先后深入昌马石窟、汉长城遗址、火烧沟遗址、明水要塞遗址、锁阳城遗址等多处文物保护单位,实地查看、详细了解国有文物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玉门市院举行的调研座谈会上,俞新民听取了玉门市院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进展情况,了解了玉门市国有文物保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与参会人员座谈交流了加强和改进国有文物保护的意见建议。
俞新民对玉门市院联合文物部门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提出四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增强行动自觉。文物保护利国利民,关乎子孙后代发展和历史传承,市县两级检察院和文博部门要增强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互相借力,凝聚合力,遵循公益优先私益的保护原则,妥善解决文物保护的历史遗留问题,共同把文物保护工作做实做出成效。二要善于学习,提高监督能力。文物保护专业性强,公益诉讼办案人员要坚持问题导向,虚心向书本学习、向文保人员请教,注重与当地文物保护部门的沟通,善于借助“外脑”增强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的专业性和公信力。三要抓住重点,促进措施落实。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重点是保护,检察机关要用好公益诉讼手段,突出办案重点,注重办案效果,以点带面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四要循序渐进,加强请示汇报。国有文物保护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要严格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做细做实各阶段、各环节工作,对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加强请示汇报,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和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和存在困难,多方研究论证协调,精准推动问题解决,促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