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兰州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将检察建议做成刚性,近日,兰州市院结合全市检察工作实际,出台了《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建议督促落实统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全市两级院要成立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分析督导小组,对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对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定期分析、研判,提出提高检察建议质量的意见和措施,提升检察建议落实效果。
《实施意见》规定,各相关部门、办案人员及办案组织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责。承办检察建议的检察官、办案组负责跟踪了解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定期回访,督促落实。各办案部门负责本业务条线检察建议的督促落实和业务指导工作。法律政策研究部门要发挥对检察建议工作的管理、监督作用,全面了解各办案部门、各业务条线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案件管理部门要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对制发和落实检察建议的流程监控、分类统计、质量评查,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作为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的重要内容,促进提升其规范性和实效性。两级院检委会对开展检察建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并提出解决对策。
《实施意见》强调,检察建议督促落实工作要定期、有序、高效推进。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分析督导小组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办案情况或分析督导小组成员提议,也可适时召开。分析督导小组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每年向检委会报告一次。市院各办案部门每半年对本业务条线制发的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门检查和汇总分析。市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会同案件管理办公室每月对全市检察建议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每年对辖区内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门检查和统筹分析,并将检查和分析结果报市院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分析督导小组。各院检委会每年对本院制发检察建议的落实效果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