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里的臭味终于消除了,水也变得清凌凌了”,“以后在河边锻炼也不用总捂着鼻子了”,在甘肃省岷县的洮河边上,锻炼的群众这样告诉做案件回访的办案检察官。
接群众举报 深夜调查取证
“引洮河清流,解陇中之渴。”洮河,发源于甘肃、青海两省交界的西倾山北麓,是黄河上游最大的一条支流,也是甘肃省历史上最大的跨流域调水工程——引洮工程的主体。2019年6月,岷县检察院收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县“兆水嘉园”小区向洮河河道偷偷排放污水,致使洮河流域附近水质变差,臭气熏天,给周围群众的正常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洮河是岷县的‘母亲河’,是岷县乃至定西、白银等地老百姓生产生活用水的重要水源之一,一旦污染,干系重大”,岷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周维耀介绍,根据该群众反映的线索,该院立即派员展开调查,了解具体情况。
办案检察官深夜深入洮河岸边调查取证
“为了不打草惊蛇,我们每次去现场调查都是在晚上,”办案检察官田红卫介绍。由于洮河河道地形崎岖,加之是在夜晚取证,田红卫等人先后四次到洮河河道周边查找排污点,最后在岷阳镇洮河北门大桥西侧河堤附近,发现了一根长长的管子插入洮河,污水翻涌,味道令人作呕。“看着眼前的一幕,我们几个人都沉默了,但更多感到得是刻不容缓的责任,”田红卫说。
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办案检察官查明,岷县桓锐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兆水嘉园”小区的物业公司,一年来利用夜晚监管盲区,多次通过软管、渗坑等方式从靠近河堤的化粪池向洮河河道及河堤内大量排放黑臭污水,对洮河流域水环境及河堤内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经过审查,办案检察官认为,对桓锐公司的违法排污行为,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岷县分局、岷县水务局、岷阳镇人民政府未依法履行相应的监管职责及“河长制”主体责任,致使环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召开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会
岷县检察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及相关政策规定,从依法查处、停排并网、强化监督等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检察建议,并于2019年7月29日召开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会,向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岷县分局、岷县水务局、岷县岷阳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会上,办案检察官出示了检察机关在现场取得的视听证据材料,并从相关行政单位的法定职责、非法排污损害公益的社会危害性、监督的依据、确定整改期限等方面向三家单位作出说明,建议三家单位对桓锐公司的违法排污行为及时查处,有效杜绝污染问题再次发生。
检察建议送达后,被监督单位立即开展调查工作。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岷县分局经过对“兆水嘉园”的非法排污行为进行蹲守巡查、现场调查核实,向桓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该公司停止排污、进行整改。8月20日,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罚款136000元。
“实践证明,采取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的方式,能够更好地凝聚共识,形成各方合力,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促使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程序得以有效解决,以最少的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的办案效果。”周维耀表示。
办案检察官跟进监督案件整改情况
2019年8月22日,田红卫再次来到“兆水嘉园”小区排污现场,跟进监督该案的整改情况。经查看,原污水井中的污水已被水泵抽取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该地新建了40 立方的沉淀池,将排污管道并入城市污水管网,彻底解决了该小区的污水排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