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酒泉市检察机关印发《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刑检部门开展案件质量“回头看”专项活动的通知》,全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案件质量“回头看”活动。通知要求全市检察机关以2019年“全省十大劣质案件”为警示,以提升案件质量为目标,深入细致剖析、触及灵魂拷问、直面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助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执法理念。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案件质量“回头看”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会议和业务工作分析约谈会精神,深刻剖析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重经验轻理论、重结果轻过程、重实体轻程序、重数量轻质量的错误执法理念,切实统一思想,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意识,将“以人民为中心”“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司法理念融入检察工作,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办理中。
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活动开展。两级院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将切实担负起案件质量“回头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各自实际,组织业务部门干警全员参加案件剖析、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任务推进表。市院将不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活动不重视、整改不力的,严肃通报,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进行追责。
紧盯重点案件,凸显整改实效。本次案件质量“回头看”,主要针对2019年以来办理的无罪、撤回起诉、不批捕被市院复核改变、不起诉被市院复核改变、不合格案件、劣质案件等6类案件、瑕疵案件逐案进行深入剖析,办案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检委会委员采取召开案件研讨会、剖析会等方式,全面深入剖析、点评办理案件时是否贯穿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是否体现了专业检察官的执法水平、是否在案件审查能力方面还存在差距、是否在证据把握上还存在不精不细问题、诉讼监督工作是否贯穿案件始终、法律文书说理是否充分、案卡填录是否全面准确,通过列出详细案件质量“体检表”,全面提升办案水平,真正达到剖析一个案件,提升一个层次的目标。
强化各层面互动,注重总结提升。为保证专项活动开展效果,市院刑检部门将适时对案件质量出现问题较多的院进行督促指导,基层院积极主动与市院沟通,对于在个案剖析中出现内部分歧较大,法律适用不统一,司法政策掌握有差距等问题,主动邀请市院检察官参加基层院案件剖析会,通过上下级院互动,将案件质量的症结找准,达到提高认识,解决问题的目的,有效解决办案效率低下、复议复核上诉案件逐年增多、捕后判轻刑缓刑居高不下等案件质量不高的顽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