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凉市院牵头,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和草原局会签印发了《关于建立平凉市生态环境修复基地的通知》和《生态修复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方案》。
《通知》从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分工协作、加强司法保护、创新工作方式、营造浓厚氛围等方面,明确了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建立了各部门的生态环境补偿修复协作工作机制。
《通知》决定由平凉市、崆峒区两级相关单位联合建立全市首个生态环境修复基地,主要用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人在出于客观原因不能修复、不易修复的情况下,进行异地补植复绿。
《通知》部署开展生态修复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通过组织涉案人员、志愿者开展公益植树造林等活动,充分发挥修复、普法、警示等作用,提高全民生态环保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将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建设成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
各单位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经多次沟通协调和现场考察,决定在平凉市崆峒区四十里铺镇军张村建立全市首个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占地约770亩。
据悉,与法院和相关职能部门会签建立生态环境补偿修复机制,联合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是平凉市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进恢复性司法实践的有益探索。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推行“打击、修复、监督”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力度,为建设绿色开放幸福美好新平凉贡献检察力量。